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范围,开展房屋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房屋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房屋抗震等级鉴定等方面检测工作。
2、        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测结果,做到检测数据准确,鉴定结论正确。
3、        保持与科研单位、协作单位的信息交流,学习掌握国内外先进的测试手段,保证技术的不断更新。
4、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检测标准,遵守行业有关政策。
5、        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主体抽样检测发现不合格检测项要立即上报质监站。
6、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        及时准确地在规定的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并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8、        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和日常保养工作。保证其具有的精确度和完好率。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