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范围,开展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及建材制品释放污染物浓度检测工作。
2.     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测结果,做到检测数据结论准确可靠。
3.     保持与科研单位、协作单位的信息交流,学习掌握国内外先进的测试手段,保证技术的不断更新。
4.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检测标准,遵守行业有关政策。
5.     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发现不合格产品及质量失控的工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质量监督部门汇报。
6.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     及时准确地在规定的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并做好技术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8.     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和日常保养工作。保证其具有的精确度和完好率。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